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(一)一般规定
(1)履带起重机司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,考试合格 持证上岗,具有相应的操作知识和操作能力,严禁酒后作业。
(2)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、坚实,如地面松软,设备吊装,应夯实 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。起重机工作、行驶与停放时,应按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、基坑保持安全距离,不得停放 在斜坡上。
(7)起重机需带载荷行走时,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%。行走时,吊物应在起重机行走的正前方向,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厘米,行驶速度应缓慢。严禁带载荷长距离行驶。
(8)转弯时,如转弯半径过小,应分次转弯(一次不超过150)。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。
(9)使用两台起重机抬吊重物时,两台起重机的性能应相近。抬吊时应统一指挥,以保证动作协调一致。载荷应分配合理,单机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%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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